问:专利申请被驳回后可以补救吗?
答:可以请求复审。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复审。逾期不提出请求的,视为放弃该救济途径。专利代理机构可代为评估复审可行性。
问:复审需要重新写一遍申请文件吗?
答:通常需要。复审不是单纯申诉,多数情况下需要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缩小保护范围以区别于现有技术,同时围绕新颖性和创造性展开论述。是否修改、改到什么范围,取决于驳回理由指向的是方案本身还是表述方式。
问:哪些情形不建议直接进复审?
答:三种情况:驳回依据的是不可克服的实质性缺陷;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的区别过于细微;申请人无法补充新的技术效果数据。此类案件仓促提交复审,成功率与费用效率都不高,需先做一次客观评估。
问:我们提供的复审支持包含哪些内容?
答:包含驳回通知书逐条解读、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比对、权利要求改写方案与多套备选、复审请求书撰写、后续意见答复以及转化为分案申请的可行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