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高企认定的研发费用占比要求是多少?
答:按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分三档:五千万元以下(含)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五千万元至二亿元(含)的,不低于百分之四;二亿元以上的,不低于百分之三。高企申报服务可在申报前完成归集口径自查。
问:此外还有哪些配套比例要一起满足?
答:三项并行约束:一是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百分之六十;二是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不低于百分之十;三是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不低于百分之六十。
问:销售额刚好踩在分档线附近,怎么办?
答:分档依据是“最近一年”的销售收入,为避免跨档带来比例跳变,建议提前测算:若预计跨入上一档,相应调整归集规模;同时确保口径与专账、辅助账保持一致,避免多个账套数据打架。
问:三项比例的口径认定容易出现什么问题?
答:常见问题有研发与生产费用未做区分、委外研发未单独记账、科技人员工时无佐证、高新收入未与知识产权对应。建议按年度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并留存工时记录与成果转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