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在保护中心备案,能直接走专利快速预审吗? - 常见问答 - 立新知产

问:企业没在保护中心备案,可以直接提交专利快速预审请求吗?
答:不可以。快速预审的前置门槛就是在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完成主体备案,未完成备案的创新主体无法提交预审请求,只能选择普通申请或另行评估优先审查路径。专利代理机构可协助评估是否符合备案条件并提供代办服务。

问:备案要满足哪几项硬条件?
答:三项缺一不可:一是申请主体须为保护中心服务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二是原则上至少拥有一件作为第一申请人原始取得的已授权有效发明专利;三是拟申请专利的技术分类号须落在保护中心公布的产业分类号目录内。

问:备案怎么办理,多久能提交第一件案子?
答:先在预审管理平台完成注册并提交备案材料,审核通过后主体进入备案名单,方可在平台递交案件预审请求。管理办法修订后改为按月公告,不再按季度集中发布。

问:代办服务覆盖哪些环节?
答:包含备案可行性前置评估、材料清单整理与代填、平台注册与提交、补正答复、分类号比对,以及备案通过后的首案预审递交与全流程期限监控。适用主体涵盖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初创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大学、研究所、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与个人发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