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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

        自成都市“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启动以来,成都市金堂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统一部署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专利执法保护,以优化厨卫、化妆品、药品、母婴产品等4大重点领域为目标,着重开展专利假冒检查、专利宣传检查、专利标识检查等三大层面检查。截至目前,已开展6次专项行动,立案查办专利违法案件5件。

  一、查专利假冒,现场立案重惩戒

  在专利专项行动中,金堂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假冒专利案件3件,涉及音响、化妆品、防盗锁等产品,当事人均违反了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中专利产品销售的规定。其中赵镇李氏锁业专利违法案值得关注。在联合检查中,发现赵镇某锁业经营店中,售卖3种型号的锁标注了同一专利号,均于2016年5月生产,而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公告中该专利已于2014年12月宣布终止。尽管该专利的专利权人对该锁的生产商进行了授权,但这三种锁的生产日期均在该专利权终止之后,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涉嫌销售假冒专利产品,因此执法人员当即进行立案并查处。由于该专利应用市场较广、影响范围较大,下一步金堂县市场监管局将做好线索移交,对该专利产品进行进一步查处。

  二、查专利宣传,谨慎判定重整改

  通过前期积累的检查经验,金堂县市场监管局逐渐将检查重点放在了专利宣传上,在厨卫市场发现了2起涉嫌违反《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行为。其中金堂县淮州新城的抽油烟机案件,作为县域内首例专利宣传违法案件值得关注。当事人在2019年所设立的抽油烟机宣传品上标识了专利号,经查证该专利已在2017年11月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终止。通过同类型案件对比、相关专利线索挖掘,执法人员判定当事人违反了《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涉嫌专利宣传违法,金堂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作出了处罚和整改,以此警示市场主体在做产品宣传时一定要注意规范专利的使用标识。

  三、查专利标识,依法教育重规范

  在专利专项行动中共检查150余件专利产品,涉及域厨卫、化妆品、药品、母婴产品等多个领域,发现有近75%的产品外包装或宣传品的专利标注不规范,存在“未标注专利类别”“标注专利号不规范”等问题。因此工作人员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标识标注办法》对相关经营者进行现场教育整改,并提醒经营者规范进货来源,注意产品专利标注规范情况。